(優活健康網新聞部/綜合報導)民眾在網路上購買的平板電腦使用之後感覺不滿意,7天內要求退貨時才發現,網頁上已經註明了「本商品一經上網註冊即無法辦理退貨,請您確認要購買後再行註冊。」這到底合不合理?而消費者保護法所賦予的猶豫期(鑑賞期)權利,業者可不可以隨意限制或免除?
新北巿政府消費者保護官日前接獲民眾的投訴,發現著名網路購物平臺上的賣家,在其銷售某牌平板電腦商品的網頁上註記「本商品一經上網註冊即無法辦理退貨」等字樣,限制消費者行使消保法所賦予的猶豫期權利。然而,依據消保法第19條第1項的規定,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7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此種「法定解除契約」的權利,不容許業者僅僅考量自身權益之維護,而擅自在定型化契約中予以免除,否則「所為之約定無效。」
業者接受消保官調查時雖然陳述,消費者往往在收到寄送的商品後,未經同意就任意拆封使用,或上網連線開啟登錄保固的功能,使原本全新的商品瞬時變成二手商品,然後再恣意主張鑑賞期的法定權利要求退貨,致使業者損失慘重,並不公平。
但消保官駁斥此種說法,強調消保法賦予消費者可以在收受商品後7日內,行使民法上「解除契約」權利的同時,也給予業者可以按照民法的規定,於契約解除後要求消費者把應退回的商品「回復原狀」,如果應退還的商品被消費者毀損滅失,或其他因消費者的事由,致不能返還時,消費者就必須償還商品因毀損滅失造成的損失價額,所以對業者沒有不公平。
法制局表示,在瞭解法律如何衡平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後,網購業者已遵照消保官的指示,依據法律規定改善網頁上不利於消費者的型化契約內容,不再限制消費者行使猶豫期內的解除契約權利,但提醒消費者注意行使權利的相對義務。
資料來源:http://www.uho.com.tw/hotnews.asp?aid=20902
本文出自 健康醫藥 – 遠離慢性病..
leon58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泰式咖哩煲350元
鴨蛋炒泰式咖哩,醬鮮味濃。
前中華職籃宏國象隊的小飛俠邱德治曾經是歌手、球星與擂茶餐廳老闆,熱愛結交朋友的他對經營餐廳很有熱忱,於是在樂利路找了間有庭院的店面,8月開了百合莊園,供應創意口味的中式菜餚。報導╱賴佳昀 攝影╱陳逸宏
金沙辣味軟絲320元
鹹鴨蛋用量足,搭配軟絲很對味。
百合莊園口味大眾化,調味上雖有自己的想法,但不至於過度創新到令一般人難以接受,客單價約350元,每道菜約3~4人份,頗適合小家庭,若人數較多,建議吃8800元起的桌菜。
邱德治表示,目前最熱銷的是泰式咖哩煲,基底以泰國進口的海鮮咖哩粉和魚類咖哩粉混合鴨蛋炒成,配料則有蝦仁和蟹腿肉,品嘗時搭配軟甜的哈斯麵包,入口鹹鮮有味。另外,微辣的金沙軟絲也頗受歡迎,軟絲外層均勻裹上鹹鴨蛋蛋黃炒成的金沙,很能引出食欲。不過,若能再選用等級更好的海鮮,那才算是無可挑剔。
薑絲大腸280元
醋勁十足,傳統口味的客家好菜。
招牌不明顯 蒸菜慢出
我自己最喜歡吊燒雞,半隻仿土雞售價近500元,還得等3、40分鐘,看似不怎麼划算,但主廚陳健次解釋:「先得以蒜頭和鹽把雞醃隔夜,再淋上以麥芽糖、紅醋、白醋和紹興調成的醋汁,吊乾8小時,烤到9分熟再淋油,淋到皮變成焦糖色。」最後灑上炸蒜酥和油蔥酥,工序相當繁瑣,這裡的吊燒雞除了脆皮嫩肉,還多了蒜酥添香,香氣更加豐富。
店家沒有橫向招牌,開車在樂利路上很容易錯過,記得找尋白色外牆,此外,除了吊燒雞要等候,清蒸類出菜也較慢,千萬別全都點蒸的菜餚。
leon58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leon58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leon58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leon58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leon58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leon58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leon58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leon58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