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改革基金會於今4日上午召開記者會,直指台灣植牙3大亂象,包括:「透過廣告包裝,不當招攬促銷」、「高額收據沒明細,價格約定沒憑據」和「手術同意書太陽春,評估計畫霧煞煞」。醫改會執行長劉淑瓊強調,明明有法可管,但政府在哪?醫改會建議,應儘速推出「植牙定型化契約」保障民眾權益。
▲ 醫改會執行長劉淑瓊指出,違法植牙廣告在路邊發放,還有包裝成面紙形式,已違反醫療法第86條禁止不當促銷招攬。(攝影/黃子倫)
因為植牙利潤豐、手術門檻不高,儼然是牙醫兵家必爭之地,更成為不肖牙醫師有利可圖的工具。劉淑瓊指出,醫改會對此特別成立專案小組,費時1年調查,透過喬裝成患者,以電話詢問與走訪植牙診所的方式,加上網路搜尋以及民眾爆料等,歸納出坊間植牙共有3大亂象。
亂象1:透過廣告包裝,不當招攬促銷
在缺乏牙醫醫療品質資訊的狀況下,除了靠口耳相傳打聽外,網路是許多人獲取資訊的第一個管道。但網路植牙訊息卻充斥著「立即植牙」、「多合一」等,極具宣傳效果的行銷手法,在診所無法積極證明是否屬實的情況下,民眾對風險當然一無所知,明顯已違反「醫療機構網際網路資訊管理辦法」第6、7條規定。
劉淑瓊進一步指出,另外有診所打出「9折優惠」、「全台最低價」等招攬廣告,甚至還有公然在板橋府中站路邊發放植牙折價券,這些都已違反醫療法第86條禁止不當促銷招攬。
亂象2:高額收據沒明細,價格約定沒憑據
動輒5-12萬元的植牙手術,除了價格紊亂,完全不合理外,其收據很多更是陽春到彷彿文具行開的二聯單。民眾已經高額自費,診所卻還是拿不出明細,還有一間診所只用便條紙約定價格,毫無保障。
依據醫療法施行細則及衛生署函釋規定,醫療院所的收據應該符合「健保與自費分開清楚列出」、「單價超過千元的自費需註明」、「收費項目名稱應有依據,不可亂寫」。若有以上情事,已違反醫療法第101條,可處1-5萬元罰則。
亂象3:手術同意書太陽春,評估計畫霧煞煞
從民眾爆料拿出的手術同意書中發現,有籠統的以「口內狀況、術前檢查評估、併發症與風險」等選項欄位,用打勾的方式做評估,根本語焉不詳。還有註明「手術失敗完全不能退費」、「無法提出植牙體的保固期限」等,彷彿「馬關條約」般的不平等條款,居然還存在現今社會,讓人不敢置信!
劉淑瓊表示,事關健康與荷包的植牙手術,政府不應放任不管,讓民眾只能靠口耳相傳或自求多福、碰運氣。醫改會呼籲衛生署應成立專案小組,積極調查植牙3大亂象,並聯合消保處推出定型化契約,讓民眾能有完整的契約保障。
留言列表